前言
之前看到同事被資遣時,離職的同事普遍都算開心,
想說有一筆意外之財(資遣費)外加半年的失業補助可以領。
結果上禮拜整個部門被裁掉,
而且當天中午通知,下午就打包回家了,
完全開心不起來啊…… 感覺超差的XD
(我換工作未滿3個月,所以沒預告,說走就走)
事前準備
- 跟公立就業服務中心預約時間
我第一次去因為預約人數滿了導致白跑一趟,記得先打電話詢問。
- 確定自己符合資格:
- 非自願離職
- 退保三年內的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以上
- 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
勞保局的資格第四項由機構判定,這邊先省略了。
- 攜帶物品
- 離職證明單 (載明非自願離職)
- 存摺 (匯入給付金的戶頭)
- 身份證
- 印章
上述的事前準備完成後,
接下來就是現場辦理的部分。
填寫表格
首先會寫一張求職登記表,如果要申請補助,
一定要同意登錄資料,因為這是先決條件。
接著服務人員會幫你介紹工作。
介紹工作 (介紹卡)
介紹卡是服務人員記錄媒合工作的小卡,
上面有你的應徵方式、面試結果……等。
就業人員提供的工作基本上一定要選一個,
(可以多詢問,挑到自己想要的工作為止)
因為沒工作意願是無法申請補助的,除非……
- 媒合的公司薪資低於失業補助金 (參見下方 失業給付計算方式)
- 工作地點離居住處超過30公里
介紹卡我是使用全國就業e網去投履歷,
然後列印”已應徵”的頁面當作證明文件。
介紹卡必須七日內親送或掛號寄回。
初次認定
這部份代入日期比較好理解;
小明10/1去就業機構。
兩週後的初次認定(10/15)會電訪確認是否就業,
若還沒工作,就業機構就會把文件送去勞保局審核,
審核期約2 – 3週。
開立介紹卡報到日
大約是第一次去機構的日期 + 1個月,
所以小明的報到日應是11/1,
還記得介紹卡嗎?
這天會再開一張介紹卡給你。
完成認定報到日
初次認定後1個月,約11/15;
當天繳交求職紀錄表一份,並且安排課程。
*求職紀錄表:自己求職的紀錄
—
接下來就補充一些其他資訊,
我個人是覺得還滿重要,值得一看。
失業給付計算方式
給付期間:
- 一般人領6個月
- 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領9個月
每月補助金額 = 勞保最近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* 0.6
以下是小明(28歲,雙腳還在,身體健全)的就業狀況及薪資:
2014/10/22 ~ 2014/11/30, 工程師, 50,000元/月
2014/05/28 ~ 2014/06/11, 客運駕駛, 40,000元/月
2012/02/05 ~ 2014/03/14, 馴獸師, 30,000元/月
那麼小明的失業補助金應該是:
(43,900 * 2 + 40,000 *2 + 30,000 * 2) / 6 * 0.6 = 22,780元/月
其中43,900是投保薪資的最高金額,
只要月薪超過這數字均以43,900計算。
爭議點
先回到介紹工作的部分,
還記得如何拒絕服務人員介紹的工作嗎?
先撇開地點超過30公里這點,
以小明的案例來說,只要介紹的工作月薪大於22,780元,
就是在媒合的職缺範圍內了。
如果你是小明,你的期望薪資會是多少?
假設你這六個月的月薪 = 60,000元
那麼你的失業補助金是最大金額 = 26,340元/月
若剛好職缺清單都不符期望,
就業服務人員還是要挑一個職缺給你,
這個尷尬的狀況該如何解?
解決方法
要解決上述薪資不符預期的情況,有兩種方式:
正面迎擊:錄取不符期望的工作,於14天內離職(參見下方 新工作適應期)
暗黑兵法:追求必敗的面試,造成道德上的瑕疵
新工作適應期
若新工作未滿14天即離職(含假日),
可用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單重新申辦失業配給。
注意事項:
- 勞保要先退掉才可重新申辦
- 需要離職轉出證明、新公司的服務證明,二擇一
- 會有14天的等待期
重新申辦也是可能造成新工作適應期的無限輪迴,
所以服務人員推薦工作時,請多溝通。
申請失業補助可否接 case
可以,但超過勞工最低薪資不得請領失業補助。
若case金額未超過勞工最低薪資,
但月收入 + 失業補助 > 之前的平均月投保金額之80%
超過80%的金額會從失業補助中扣除。
若月收入 + 失業補助 < 勞工最低薪資
則不予扣除。
(2015年勞工最低薪資:20,008元/月)
注意:若case的業主有幫你投保,就會失去補助資格。
補充
我曾詢問承辦人員:
若失業期間去參加比賽且得獎拿到獎金(超過19,273元),
是否會因此失去補助資格?
得到的回覆:資格是透過有無保險來判定的。
提早就業津貼
- 領過至少一個月的補助金
- 補助金未領取完就找到新工作
- 新工作的就業保險滿三個月
找到工作了,需告知就業機構的人員,
新工作滿三個月即可申請此津貼。
津貼金額 = 未領取的補助金總額的一半
例如:我可以領6個月的補助金,
我領了1個月補助金後找到工作,
(6 – 1) / 2 = 2.5
則 2.5 * 失業補助金 = 津貼
詳細申請步驟請參閱:如何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
是否能多次申請失業給付
可以,但分為幾個案例:
失業給付領滿兩年內再次申請
就是上次領了完整給付,
這個案例是領3個月的給付金。
一年內申請多次給付
即換工作未滿一年被資遣。
若上次申請時領完所有給付金,那額度就用完了;
上次未領完的金額就是本次的給付金。
假設小明領了3個月的給付金,
又申請提早就業津貼,共領了4.5個月的給付金;
一年內要申請第二次時只剩1.5個月的給付金能領。
是否從退休金扣除失業補助
答案是否定的。
就業時,雇主會幫你投保勞工保險 + 就業保險,
你的退休金來自勞工保險,
失業給付來自就業保險。
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謠言了XD
該注意的是:
失業給付全額領取後,就業保險的投保年資會歸零。
不是勞保歸零,別誤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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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先寫到這,日後有新的資訊我會再補充;
希望能讓有需要的人對於這方面更加了解,
最後祝各位求職順利。
留言列表
請問失業認定後,好像有規定一個月內不能有工作,超過最低薪資就會被扣除
還會取消認定…是嗎
就服人員說的
那不就等於認定後,還要等一個月後才能找工作
煩請賜教 謝謝
你好:
1. 有勞保就不符失業資格, 因此無法領取給付金, 直接取消認定.
2. 找工作不會影響認定, 投保後才會, 因此工作還是可以找.
請問失業後,找到工作,做一個月不適合,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認定嗎?
最近多了新規定,但只是他們內部發函自知,並未公告給民眾知悉
確定即將就業
30+14天原則上沒問題,但送認定時他問你這段期間有無去學校考試錄取(代理老師),你若說有:他會說這樣你確定即將就業,就不予認定
但疑問的是:我們都沒正式去上班,學校也沒幫我們加保給薪…怎能確定我們一定是上班
然後叫你填一張認定後一個月無收入的貼紙類的小單子,那是否認定後一個月也不能找到工作,不然有薪資就被扣除
可否請高手解答…或其他有無遇到相同的處理
我問了幾家就服站,態度處理都不一…
你好,
一點淺見供參考:
首先, 我會針對確定即將就業這點據理力爭,
在我的產業就算收到了offer letter都可能被取消錄取資格;
因此即將就業這點相當有爭議(也符合你的狀況).
你指的”有薪資就被扣除”是指從給付金扣除嗎?
給付金被扣除是指沒投保但有收入的情況,
例如本文中提到的接案, 家教都算.
如果你有投保(開始工作), 就直接失去請領資格了,
也不會有給付金被扣除的情況.
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 建議你再跟就服人員詢問,
釐清後才有辦法解決問題.
請問,失業後去就業服務站,他們會推介一份工作給你
若沒成功後,當月一定要去就業服務站繼續面試工作嗎?
能不能自己上104 or 1111去應徵?
有提到一個月需應徵幾家才有資格請領嗎?
謝謝回應。
開立介紹卡不能缺席,
求職紀錄表只要能提出證明,
不管透過什麼管道都可以;
應徵數目就服人員會跟你說明。
請問初次認定後,大概多久可以拿到第一筆補助金
初次認定後約2-3週入帳。
請問我最近去申請失業給付 就服站有請我要找一個工作去面試 有開立介紹卡給我要去面試
我有用EMAIL傳履歷給雇方 並且打電話去詢問有無收到履歷 雇方說有收到等他看完再回覆
但我7天內要江介紹卡寄回就服站 已經過了三天了雇方都沒打給我請問我這樣認定會失敗嗎?
不會, 你只要提出信件副本即可證明你有求職.
目前是代理老師,7月時會有暑輔(金額會超過最低薪資,也會保勞保),但9月後暫時休息不考試,想請問是不是要等暑輔(7月底)結束後, 再等一個月才能去辦理失業補助??
請問請領失業補助,可以清領一次就好嗎
您好,請問8/23申請失業補助,9/6初次認證。
初次認定後約2-3週入帳。那假如9/6後我在104或111找到了工作。
初次認定補助會被取消嗎?
怎麼才算初次認定?是申請ㄖ到初次認定ㄖ.就業服務站幫我送件當日開始算起嗎?!我該如何知道錢入帳了沒?
請問,若沒有加保有收入,勞保局如何查詢的有收入的呢?若有收入沒加保也沒據實告知有收入會被查到嗎?
請問要認定幾次呢~
我失業都不能休息一陣子,直接給我補助金讓我重新上路嗎 ?有這麼急?
小弟最近也被資遣 有去申請失業補助金 有依介紹卡的工作去寄E-MAIL了 但是都沒有回覆 這樣在期限內一樣可以直接拿介紹卡回去嗎? 未能成功原因是勾等候雇主通知嗎?QQ